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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广西整治药店保健食品经营行为
    发布时间:2015/5/27 16:46:14 文章来源:中国医药报

      为规范药店保健食品经营行为,深入打击保健食品“四非”行为,提高药品经营门店依法经营保健食品意识,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区药店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,集中检查持续6个月。通过专项整治,着力解决保健食品经营领域中非法经营、非法添加、假冒伪劣和违法宣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。

    广西整治药店保健食品经营行为

      按要求,本次专项整治对象为全区经营保健食品的药店,主要检查以缓解体力疲劳、改善生长发育、辅助改善记忆、增强免疫力、减肥、营养素补充剂和进口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。各市在对辖区药店保健食品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,每市选定40家经营保健食品的药店作为重点检查单位,其中每市辖区内同一连锁药店下的经营门店不超过5家,全区共560家。要求重心下沉、面向一线,县、乡(镇)药店所占比例不少于50%。

      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,广西还要开展保健食品监督抽检。专项整治期间,每市开展暑期抽检6批次、专项整治抽检10批次,共224批次。

      据悉,今年广西区局还将在全区范围内试行保健食品经营“红名单”,各市选出一批规范经营单位。每市从重点检查单位中选定5~10家,列入年度保健食品经营“红名单”。(钱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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